在出口香港和澳門物流中,通常把所有的貨物分為三大類:普貨、敏感貨和違禁品。如何區分這三大類貨物呢?
一、普貨
二、敏感貨
敏感貨的定義是最復雜的,我們可以分為以下四種:
1、敏感貨泛指法定檢驗(法檢)的貨品(包括法檢目錄內——出口監管條件有B的,和目錄外的法檢商品)。
2、從海關的角度來看,“敏感貨”也就是所謂的“高風險”貨,主要指那些易產生“高額出口退稅”和“虛假高報退稅”的貨物。
3、那些需要征出口稅的、涉及到版權或政治因素的商品,以及類似違禁品的貨品等,也屬于敏感貨。
4、帶電帶磁性,對航空運輸存在安全風險的貨物。
常見的敏感貨種類如下:
1. 電池類貨物:藍牙耳機、手機電腦、手表、充電寶。電池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磁場電信號,會干擾航空安全,屬于航空限制運輸物品,但又不是違禁品,可以運輸,但是需要有特別的程序。
2. 液體,膏體,粉末等不穩定物品:面膜、香水、口紅、藥膏、發蠟等。此類物品在運輸過程是極度容易汽化,海上航行直接暴曬集裝箱時發熱從而產生物理爆炸的,也是屬于限制運輸物品。
3. 各類名牌物品,奢侈品,及仿造名牌,此類物品多涉及侵權,都屬于法律侵權物品。
4. 磁性物品:冰箱貼、音響、降噪耳機等,帶有磁性的物品會很容易產生電磁波,或是本身磁場會干擾磁場電子信號,屬于威脅安全物品。
5. 各類食物,藥物等,如:食物、零食、保健品、佐料、茶葉等。此類物品涉及生物入侵,國際運輸需要經過檢疫證明,如不經檢疫證明則可能屬于敏感貨物。
6. 光盤,CD等,對目的國家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或涉及國際機密的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。
7. 金銀,貴重藝術品等
三、違禁品
違禁品指法律規定不準私自制造、購買、使用、持有、儲存、運輸進出口的物品。不同的國家規定的違禁品也不同。
我國的違禁物品:
1、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堿性和放射性揮發性的各種危險物品,如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酒精、煤油、桐油、生漆、火柴、農藥等所有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《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》中的化工產品:如你交寄的化工產品未列入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,你必須提供地市以上一級化工產品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書。
2、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,如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 、高根等;我們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,如軍火武器、貨幣等。
3、容易腐爛的物品、各種活的動物(如鮮魚、鮮肉等)。
4、反動報刊、書籍、窗口或者淫穢物品等。
違禁品是絕對不承接運輸的,屬于違法行為!
官網:http://www.farrin-injury.com/
咨詢熱線:13714751191
撥打熱線:400-0056-516
